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上述几个地方学校连续出现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学生人身安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要求各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强校园安全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聘请保安公司的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工作。要健全学校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值守南京保安和门卫要配备专门的防护器械,以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在上学、放学时段安排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各校要结合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组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教师等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巡逻,摸清本地本校的安全防范重点,开展研判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根据公安部门治安评估状况,在每天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紧密配合公安治安执勤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巡逻和守护,切实防范和及时制止各种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南京保镖,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联防制度。南京保安对学校无法处置的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和校内重大事故、刑事案件的苗头,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要采取积极的应对处置措施。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保安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促进校园的技防建设,形成“技防、人防、物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